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启用13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现将相关抓拍设备点位及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在以下地点启用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1625);违反禁止标线指示(1117);驾驶机动车逆行(1373);未按规定车道通行(6095);驾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1362);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1120A);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1371)等交通违法行为。
1.民权街与五星街交叉口
2.鸡公山大街与金牛国际交叉口
3.工区街与兵站路交叉口
4.工区街与春华路交叉口
5.南京大道与平西大街交叉口
6.平安大道与幸福路交叉口
7.新三路与新三十二大街交叉口
8.新三路与外小西路交叉口
9.新七大道与工八路交叉口
10.新七大道与工二十二路交叉口
11.S213省道与纬北五路交叉口
12.S213省道与九店乡乡道交叉口
13.S213省道与005乡道交叉口
二、上述13处抓拍设备于2025年8月12日正式启用,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平安出行。
特此公告
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