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启用11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交通违法行为,现将相关抓拍设备点位及相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在以下地点启用违反禁止标线指示(1117);驾车拨打接听手持电话(1362);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1120A);违反禁令标志指示(1116);驾驶时有其他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1371)等违法行为。
1.茶韵路与鸡公山大街交叉口
2.茶韵路与贤桥交叉口
3.新七大道与鸡公山大街交叉口
4.新五大道与北京大街交叉口
5.东方红大道与新华东路交叉西口
6.新七大道与茶源路交叉口
7.民权街与浉河南路交叉口
8.浉河北路与浉河公园步行桥交叉口
9.东方红大道与关桥交叉口
10.新七大道与东环路交叉口
11.新十六大街与鸡公山大街交叉口
二、上述11处抓拍设备于2025年3月4日正式启用,望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平安出行。
特此公告
信阳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