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警察节】光山公安帮群众追回拖欠工资获锦旗
“感谢你们!多亏了你们,帮我们讨回了被拖欠的工资,终于可以安心过年了!”
1月8日,市民王某、管某等人专程来到光山县公安局商务中心区派出所,将三面鲜艳的锦旗送到民警手中,以此表达对派出所民警帮助追讨薪资的感激之情。
2024年12月份,光山县人社局向光山县公安局商务中心区派出所移交一条商务中心区某酒吧拖欠员工工资线索。接到移交线索后,商务中心区派出所第一时间介入调查。
经了解,2024年8月至10月份期间,该酒吧经营者杨某某因经营不善,造成多名员工工资被拖欠,员工多次讨要薪酬无果。
为妥善处置该起欠薪事件,商务中心区派出所坚持“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并存理念,以“刚性执法”和“柔性调解”相结合的方式,组织民警审查并确定该酒吧拖欠员工工资违法事实的同时,与酒吧负责人杨某某进行沟通协调,开展以案释法。
经过不懈努力,2025年1月6日,酒吧负责人杨某某将拖欠的10万余元工资全部发放到16名员工手中。
一面锦旗,一声感谢,既是一份肯定,更是一份激励。光山县公安局将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为工作目标,最大限度地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力提升辖区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警方提醒
劳动者遇到薪资被拖欠且协商无果时,应通过正当合理的方式维护自身利益,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或通过司法途经依法诉讼。若用人单位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构成犯罪的,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后,将依法进行立案查处。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