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设立摩托车严管街及限行区域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规范城区摩托车通行秩序,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道路条件和交通运行状况,决定在市区部分道路及区域禁止摩托车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和禁行时间
北环路以南、鸡公山大街以东、浉河北路以北、新二十四大街至平中大街以西合围区及合围区边界的道路,每日20时至次日6时禁止发动机排量150毫升(含)以上摩托车通行(鸡公山大街、北环路除外)。
二、禁行路段和禁行时间
市区东方红大道、民权路、中山路、平桥大道、平西路、新七大道、新六大街、新五大道、新十一大街、新三路、新二十四大街、新十八大街全段全天24小时禁止发动机排量250毫升(含)以上摩托车通行。
三、除执行任务的军用、警用、消防救援等特种摩托车外,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结束时间另行通知。
特此通告
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