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航秋收】信阳公安:金秋时节好风“警”,护航秋收“警”相随
金秋九月,在信阳广袤的旷野上,到处弥漫着丰收的气息。繁忙秋收的背后,公安机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护航辖区秋收工作。金秋丰收的喜悦与奔忙的“警察蓝”交相辉映,汇聚成一段段浓厚的警民鱼水情。
罗山公安
9月22日13时许,罗山县东铺镇一村民报警称:自己请的收割机在地里收割玉米时,有部分村民尾随在收割机后在地里拾玉米粒,严重影响了收割进度,且存在安全风险。
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制止了村民的危险行为,同时对他们进行了安全宣传。经过现场教育,村民们认识到了自己在收割机后捡拾玉米粒的危险性,并全部主动离开现场。
息县公安
9月20日上午,息县杨店派出所接到收割机司机宋某报警,称其驾驶收割机时与付某发生纠纷。民警迅速到达现场,经了解得知,宋某驾驶收割机进行收割作业时,不慎将付某田地的水稻轧坏,双方因此发生争执。
“老宋,你看,这块水稻确实是被你不小心轧坏了……”“老付,对方也是不小心,咱先消消气……“民警耐心地劝解下,二人逐渐冷静下来。宋某主动向付某表达歉意,愿意赔偿对方损失,付某也对宋某无心之举表示谅解,并婉拒了对方的赔偿。最后,在民警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一场纠纷也得到了圆满化解。
潢川公安
9月9日19时许,潢川县公安局隆古派出所民警在巡逻途中,遇到村民熊某和陈某在秋收过程中因拾稻草而产生的纠纷。经了解,民警得知熊某早前已与邻居约定,待稻谷收割后将稻草赠予自己。可村民陈某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熊某邻居家的稻草晾晒、打捆,熊某发现后与陈某争论发生纠纷。
经民警耐心调解,熊某与陈某就稻草归属问题达成一致,双方最终握手言和。
来源:罗山县公安局、息县公安局、潢川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