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的公告
为推进肉类产品专项集中整治行动,严打夏季夜市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守护群众“舌尖上安全”,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制品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在畜禽养殖、销售中违法使用“瘦肉精”等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化合物,以及注水、注药或者注入其他物质违法犯罪行为;
(二)夏季夜市店铺、摊点等销售来源不明、无检验检疫证明、过期变质等假劣肉制品违法犯罪行为;
(三)未经定点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未按规定索要查验畜禽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非法买卖、伪造检疫合格证明等违法犯罪行为;
(四)加工、销售未经检验检疫走私入境的冻品肉违法犯罪行为;
(五)未经许可或备案从事肉制品生产加工的黑窝点、黑作坊;
(六)肉制品加工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违规使用鸡、鸭等其他肉类冒充(或掺入)牛羊肉及其制品,以其他畜禽血产品假冒鸭血制品,使用未切除“三腺”、病变淋巴结及病变组织的“糟头肉”、毛皮动物胴体肉等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七)生产、经营存在添加非食用物质、农兽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形肉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
(八)其他畜禽养殖、屠宰、无害化处理及肉类产品生产经营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线索举报要求
(一)检举、揭发、提供的相关违法犯罪线索要有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违法犯罪事实要有必要的证据。
(二)举报人要遵循实际,实事求是,对提供线索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公安机关和行政主管部门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各项权利,对举报人打击报复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三、线索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110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0376-6689023
市农业农村局0376-6653767
(二)举报信件邮寄地址:
信阳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二十四大街38号)
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八街交叉口)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地址:信阳市羊山新区新五大道与新十八大街交叉口西50米)。
本公告由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信阳市公安局
信阳市市场监管局
信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23日
素材来源: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