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信阳市中心城区高排放柴油车禁行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促进广大市民身体健康,落实我市空气质量二级达标工作要求,市公安局起草《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信阳市中心城区高排放柴油车禁行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8月12日。
通过电子邮件将反馈意见发送至jjzdjtzxk@163.com邮箱。
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室,邮编:464100。
附件: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信阳市中心城区高排放柴油车禁行区域的通告
信阳市公安局
2024年7月23日
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信阳市中心城区高排放柴油车
禁行区域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效降低柴油车污染物排放,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决定调整信阳市中心城区高排放柴油车禁行区域。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区域。
东:东环路以西;南:从工十五路起,经珍珠路、浉河北路、安桥、浉河南路、新十六大街南段、鸡公山大街,至茶韵路西段;西:南湖大街、茶源路以东;北:新七大道西段以南,经鸡公山大街、新六大街,至信茶大道、北环路以南。(含茶韵路西段、贤桥、南湖大街、茶源路、信茶大道,其他边界道路不限制)。
二、禁行车辆。
禁行区域内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车通行。禁止通行车辆包括:重型、中型、轻型、微型柴油货车及三轮汽车、低速货车、农用车、拖拉机。
三、禁行时间。
禁行区域内禁行车辆全天24小时禁止通行。
四、豁免车辆。
军车、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道路清障车等特种车辆。
五、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通告规定,在机动车禁行区域周边道路设置禁令标志,对于机动车违反本通告规定进入禁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20年8月18日发布的《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信阳市中心城区高排放柴油货车禁行区域的通告》(通告[2020]2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信阳市中心城区高排放柴油车禁行区域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