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市公安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阳市公安局
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由信阳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而成。报告全文有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相关制度建设完善情况、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门户网站建设及安全情况等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全文在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公告公示” (www.gaj.xinyang.gov.cn)专栏公布,若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信阳市公安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信阳市新二十四大街38号,邮编464000,电话0376—6520219。
一、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
2020年,市公安局在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的正确领导下,以认真贯彻《新条例》为契机,全面落实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的问题,着力在加大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增强政策解读实效、拓宽公开方式、深化重点领域公开、完善公开机制等方面求突破,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深做实,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维护信阳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和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 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市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定期听取和研究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了“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抓、警令部牵头抓总、各警种部门分工负责”工作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开展。二是强化《新条例》的学习贯彻。自《条例》重新修订以来,市公安局警令部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了多形式多渠道的专题培训、宣传解读和普法活动。今年以市局内勤例会制度为抓手,每月组织警种深入学习国务院、省、市政务公开相关文件,并拟定《信阳市公安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细则》,细化分解紧盯公安工作、规范性文件、重点领域、社会重大关切、权责清单、互联网政府网站规范化建设抓好主动公开6项重点任务,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政务公开审查机制、政务公开定期更新机制、会商研判、考评与责任追究五项制度,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三是强化监督考核。按照省厅要求,今年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范畴,制定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重点加强对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结果的监督和考核,实行每月通报、半年讲评和年底攻坚,极大增强了全市公安机关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整体绩效。
(二)主动公开情况。一是将五公开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坚持“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将“五公开”要求落实到会议办理和公文处理程序,明确发文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严格审核、严格管理,要求不涉密的规范性文件20个工作日上网公开,做到文件公开审核与发文审核、政策解读审核同步进行,并定期下发通报跟踪督促发文不规范的单位立行立改。二是加强主动公开力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紧紧围绕扫黑除恶、大气污染防治、防范侵财犯罪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领域,加大政策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站位疫情防控大局,主动发布办理车驾管、居民户籍、出入境护照“容缺受理”、“网上预约” 、“延时服务”等简政放权和便民利民措施,为推动企业和群众复工复产发挥了积极作用。2020年,利用信阳市公安局门户网站、“信阳公安”微信公众号、“平安信阳”微博、“信阳警事”官方抖音号等移动新媒体,主动公开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等政务信息6807条。其中通过市公安局门户网站发布530条,“信阳公安”微信公众号发布1200条,微博5042条,发布政策解读信息35条。举办新闻发布会4场,主要负责同志接受媒体采访6次,开展系列微访谈活动3场,回复群众留言、提问5426条。化解处置154起舆情隐患及8起敏感案事件,未发生涉警负面舆情,全市涉警舆情总体平稳。加强重点领域公开,在市局门户网站新设重大建设项目专栏,及时公开戒毒所等项目的招标及建设情况,发布2020年信阳市公安局部门预决算、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大公共就业服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在市局政府网站发布辅警招聘录用公告公示。三是深入推进执法公开。在市局互联网网站嵌入阳光警务执法公开系统,深化落实“九公开一投诉”(案件办理情况公开、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服务监督电话公开、行政复议公开、国家赔偿公开、办事办案流程公开、办事公开、行政公开、警务公开、我要投诉),扎实推进阳光执法。今年以来,全市执法公开系统共公开行政许可102万条,行政处罚决定书1.2万份。四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 “一网、一门、一次”“放管服”改革,把最新颗粒化拆分后的326项政务审批服务事项,全部纳入市政务服务网一网办理,不断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不见面审批率达42.1%,即办件占比67.9%,全部事项承诺时限压缩比率达80%,117项政务服务审批事项和6个公安窗口入驻市政务服务大厅,确保群众“只跑一次”和“一次都不跑”。作为全市17个试点部门之一,以深入推进户籍领域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大基层政务公开力度,全面梳理9方面34项户籍业务公开事项,上报至省厅形成全省统一的《河南省户籍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目录》,6月份下发全市各级公安机关抓好落实,并通过市局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体加大宣传引导,努力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三)依申请公开工作。2020年,接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3件,其中通过网络提交1件、信件提交2件,属于非政府信息公开范畴2件,均已按时回复,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2020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市公安局互联网网站坚持统一领导、统筹规划、协同建设、分级管理的工作原则,确保公开内容的权威性、严肃性和保密性,网站分为十个栏目44个小项,主页版块主要设置了公安新闻、公示公告、专刊专栏、执法公开、网上办事、警民互动、服务民生、警界风采等八大版块,配色简洁,布局紧凑,内容丰富,实时更新,基本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在线交流互动、网上办事服务三大功能。经借鉴北京、郑州等市公安局的先进网站制作和管理经验,委托有技术优势的互联网公司正对网站进行进一步的升级改版,独立设置政务公开专栏,确保全面提升后的网站内容丰富、制度完善、界面整洁、设计新颖,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的台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1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1 | +182 | 1020000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35 | 加38 | 136010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27 | 减132项 | 12271 | ||
行政强制 | 11 | 加6 | 4093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9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2 | 1532.91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2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步打算
存在的主要问题:2020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和省市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范围存在局限性。市公安局主动公开的范畴多集中在警务活动方面,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解读跟进不到位,形式不够丰富,回应关切方式单一,信息发布时效性不强,公众参与度不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少,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步,市公安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部署要求,一是着力抓好群众切身利益和公共政策等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全面深化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和渠道,增强解读政策的深度和广度,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畅通群众参与渠道。二是健全工作制度。根据《条例》规定和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实际,加快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等各项工作制度,建立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流程,确保政府信息及时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件及时反馈。三是加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培训,全面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信阳市公安局
2021年1月17日